第八十四章 与民争利-《逆水行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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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年魏分东西,一番大战之后西魏控制了河东解池,也就是控制了池盐的来源,不过对于东魏来说,因为国土东面有漫长的海岸线,有了充足的海盐来源,所以无所谓。

    盐是必需品,而盐铁官营古来有之,如果国家对食盐的制作、贩卖销售全程控制也就是专营,所得利润可以补充国库开支,所以东魏以及后来的齐国,总体而言是对盐进行官营(专营)。

    不过在东魏初期,盐业官营的同时也存在着民营,到了武定年间,崔暹奏请对海、沂盐业也由官府经营,另一名大臣崔昂表示反对。

    崔昂认为,盐场煮盐要用大量的盐灶,官府虽然可以征调人力煮盐,但总不如民间自发煮盐的人力广,所以不如继续允许盐业民营。

    一来能够保证海盐产量,二来官府只需要计灶收税,同样也能获得不菲的收入,算是皆大欢喜。

    当时的朝廷采纳了崔昂的意见,只对民营盐业进行征税而不是禁止,所以东魏(齐国)的盐业是官营、民营共存,但盐业官营也确实为当时的国库提供了充沛的财源。

    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魏(周国),对河东解盐以及蜀地井盐实行官营专卖,原因很简单,西魏(周国)国力比不上东魏(齐国),国库收入紧张,只能想办法扩充财源。

    不但盐业官营专卖,连赋税都比东魏(齐国)重差不多一倍,这就是国力对比明显处于劣势的西魏(周国)无可奈何的选择。

    至于为何是国力处于下风的周国笑到最后,那是政治、军事问题,不是经济问题,周国一统北方后,国力大增,自然就放宽了盐政。

    开池禁允许民营,但要在官府的监督下经营盐业,是为官督民营,而对于故齐境内的海盐盐场,采取更加宽松的政策。

    后来周隋两国对峙,为了填补巨大的开支,邺城朝廷对于海盐虽然允许民营,却增加课税作为财源。

    而南朝的盐政,自宋以来都是沿袭魏晋旧制,对盐业主要实行官营,但也允许盐业民营,加以课税补充国用,简而言之,自魏晋以来,天下盐业大多官营为主,其间政策出现反复调整。

    盐业官营,即源自当初有名的“盐铁官营”或“盐铁专卖”,这种制度相传源于春秋,齐国名相管仲提出“官山海”,垄断盐、铁的生产销售,为齐国富国强兵创造了巨大财源。

    到了战国时,秦国商鞅变法,实行类似的政策,增加国库收入;汉时,攻伐匈奴导致开支大增,为筹措军饷,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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